第四五零章 二娃喜欢(1/4)

漠北草原,一望无际。

到了晚上,天上的星星就像是悬挂在头顶,一伸手就能够到。

十几个小小的帐篷,围成一圈。

中间有几堆篝火,上面烤着羊,滋滋冒油。

这是林野带领的侦查小队,进入草原这么多天,原有的线索,全部断了。

楼兰人果然如少爷所料,也是通过阿尔泰山,进入草原的。

进入草原后,在薛延陀,回统和回纥三个汗国的交界地带,再也无法追踪。

这里的印记太多,有牛马羊的,有马车的,也有人的脚印。

还有狼的足迹,乱七八糟。

朝四面八方延伸出去。

林野把人分开,各追一个方向,却再也没有发现有用的东西。

草原上出现的痕迹,是牧民在迁徙草场时留下的。

只要顺着追,就能找到一伙牧民。

这些人世代生活在草原上,很好辨认。

那些从西域过来的人,一眼就能看出来。

大家按照事先约定,回到这里汇总情报。

边吃边聊。

花花趴在地上,等候烤羊肉。

林野不许它在草原捕猎,怕泄露行踪,引来草原骑手猎杀。

草原上食物链的顶端是狼。

狼虽然也会偷牧民的牛羊吃,但有一个好处,吃腐肉。

可以很好的净化环境。

狼是群居动物,一出来几十上百只。

又很记仇,只要打不死,杀不干净,必然会招来报复。

牧民不到万不得已,不会主动去招惹狼群。

遇到独狼,他们很愿意将其猎杀。

狼皮的保暖效果,不是一般的好。

狼头挂在帐篷上,可以彰显自己的武勇。

草原上一旦出现老虎,牧民会立刻会兴奋起来,成群结队,出来猎杀。

一张老虎皮,能在可汗那里换个千夫长,性价比最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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