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0章 宣判(1/4)

“苏炳超,你混蛋!

艳红,不怕不怕,姨在哩!

摸摸毛,吓不着,摸摸毛,吓不着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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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”

苏美秀秀目圆睁,骂了苏炳超一句。

与此同时,不断的用手在小艳红的头顶抚摸,嘴里念叨着安慰的话。

“请胡副局长上台讲话,大家掌声欢迎!”

下面立刻掌声雷动。

虽然重活了一世,但这种场面江明浩是第一次经历。

胡副局长上台,发表了一番用董干事所说的慷慨激昂的讲话,批判会还没开始,现场的气氛就已经烘托的非常到位了。

接下来,王大春几人被押到了台上。

几个人都穿着灰突突的衣服,脖子上挂着的白色牌子特别显眼。

王大春、包书强、包淑芬的牌子上都写着‘杀人犯’几个字,下面是他们的名字,苏炳超脖子上的牌子写的则是‘买卖人口犯’。

孙干事和县法院的同志站在几人的面前,开始大声宣布几人的犯罪内容。

“他们罪大恶极,他们是社会主义蛀虫,我们要打倒这些人民公敌!”

“打倒人民公敌!”

“打倒人民公敌!”

台下又齐刷刷的响起了口号,群情激奋,如果不是有民兵拦着,现场的群众都要冲上台把几个人当场正法。

法院的同志宣布几个人的判决。

王大春等三人,都是枪决,公审结束之后直接押送到刑场枪决。

苏炳超则是送到西山监狱服刑,二十年。

西山监狱服刑,就是劳改。

西山监狱后山是石灰矿,挖矿的都是西山监狱的犯人。

每年死在西山监狱的犯人没有二十也有十几个。

公审了四个主要犯人后,刘巧菊、王春杏都被押上了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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