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京早已想好狡辩之词,不慌不忙,出班拱手,朗声奏道:“陛下明鉴。
“元佑元年二月,臣知开封府,奉到司马光所降差役指挥。
其札子内开列明白:‘如无妨碍,即便施行;若有妨碍,限五日申奏。
’
开封府只管京城地面公务,朝廷有旨意下来,臣也只是照例誊抄转行,下发给各县去办。
簿书、人户、差役,皆由各县自行定差。
开封、祥符两县就在天子脚下,一见法内写着‘即便施行’,哪里敢拖延半刻?
自然是连夜催办,火急火燎。
臣见各县承行之急,又能如何?
法文在那里摆着,开封府难道还能拦着不许施行吗?”
他顿了顿,又续道:“况且彼时朝堂之上,执政大臣争得不可开交,下头百姓又无一人陈诉不便。
臣不见明明白白的利害之实,如何敢贸然去阻?
臣若一声不响,坐视更张,固然无事,可臣没有。
臣派了差官,亲自到各县去点检。
闰二月间,又具状上奏,说各县申到许多未可施行之事,请朝廷允本府奏上,或交提点司看详。
后来奉到敕命,让臣与提点司一同具闻奏。
司马光为此三次召臣至东府,当面诘问,言语之间,怒气勃发,臣也不曾退让。
臣自知得罪宰臣,于朝不安,便自请外任。
此后十年,臣一直在外,踪迹孤直,众所共见。
臣若真是阿附司马光之人,司马光当政之时,臣又怎会自请离京,且一离便是十年?
市井小报不知朝堂制度,妄加揣测,不足为凭。
伏望陛下明断是非,毋令奸人借市井伪文,混淆圣听!”
这一番话,核心意思就是,施行差役法,都是下头的开封、祥符县县令做的,跟他这个开封府知府没关系。
他蔡京,虽然没拦着,但也做了努力,派人去而“点检”,又向上反馈了不妥之处。
还因此得罪了司马光,被贬了。
他还是新法的大忠臣哪!
董敦逸听到这里,哪里肯让蔡京含糊过去。
他冷笑一声,朗声奏道:“蔡京!
你休要在这里巧言令色,蒙蔽圣听!
你当年离了开封府,哪里是‘自请外任’,分明是包庇贪赃,纵容奸吏,被人连章弹劾,才问罪贬官!”
他先竖起第一根手指:“头一件,当时济州知州段继隆私卖进奉空名状,索价三千贯,济州士绅李雍告发到开封府。
你接手此案,发现事涉段继隆族兄门下省守阙令史段处约,按例当移文申门下省勾追,故而初判‘申’字,可转眼又抹去‘申’字,改判免勾。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