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把肠子拉出来,放在一边,又把心肝肺掏出来,也放在一边。
猪心足有拳头大,还在微微跳动,说明刚死不久。
“这东西你们谁要?”王谦指着猪心猪肝,“拿回去炒着吃,香。”
“我要!”黑皮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,抢着说,“猪肝炒韭菜,好吃得很!”
王谦把猪心猪肝用树叶包好,递给黑皮。
黑皮接过去,塞进背包里,乐得嘴都合不拢。
大壮和二柱找了两根粗木棍,从猪腿之间穿过去,四个人抬着木棍,把猪抬回了营地。
野猪肉很沉,四百斤的大猪,四个人抬着走山路,累得满头大汗。
抬了一里多地,歇了三回才到营地。
到了营地,大家把猪放在石缝门口的石板上,开始分解。
王谦亲自操刀。
他把猪分成几大块:前腿、后腿、肋条、脊骨、猪头。
前腿是最好吃的部分,肉嫩,肥瘦相间,适合炖着吃。
后腿肉粗一些,但瘦肉多,适合熏成肉干。
肋条肥肉多,适合炼油和烤着吃。
脊骨肉少,但骨头里有骨髓,熬汤最补。
猪头肉最香,猪耳朵、猪舌头、猪头肉,都是好东西。
王谦的刀法很利索,一刀下去,骨头和肉分得清清楚楚,不拖泥带水。
刘建国在旁边看得入了迷,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王谦的手,看着那把猎刀在猪肉上游走,像是在跳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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