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中间的那道最深,几乎把树皮撕掉了一大块,露出一尺多长的白木。
爪痕的边缘参差不齐,是被撕裂的树皮,像一张张开的嘴,无声地诉说着那头熊的力量。
王谦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他见过熊的爪痕,见过无数次,可从来没见过这么高的爪痕,也从来没见过这么深的爪痕。
熊站起来挠树,是为了磨爪子,也是为了标记领地。
爪痕的高度就是熊站起来的高度,爪痕的深度就是熊力量的大小。
一丈多高的爪痕,说明这头熊站起来比一个人加一个人还高。
深得能插进两根手指头的爪痕,说明这头熊一爪子的力量能把人的骨头拍碎。
“这就是那头熊王。”王谦的声音很轻,像是怕惊动了什么,“它来过这儿,而且来过不止一次。
爪痕不是新的,也不是旧的,是上个月留下的。
你看,树皮断裂的地方还是褐色的,没有变黑,说明时间不长。
要是去年的,断裂的地方早就变黑发霉了。”
黑皮凑过来看了一眼,脸一下子白了,白得没有一丝血色,嘴唇发青,手在发抖。
“谦哥……这……这得是多大的熊?”
“不小。”王谦蹲下来,在地上找脚印。
找了一会儿,找到了一串巨大的熊掌印,从沟塘子的一头延伸到另一头。
脚印深深陷在泥土里,陷进去半寸多深,脚印的边缘已经塌了,说明不是刚踩的,但也不会太久,最多十天半个月。
他用手量了量,后掌比他的手掌还大一截,前掌更大,五个脚趾清清楚楚,爪尖在泥地上划出深深的印子,像五把刀插进了地里。
“走吧。”王谦站起来,拍了拍手上的泥,“今天先到这儿,往回走。”
“不找了?”黑皮有些意外。
“不找了。”王谦说,“已经知道它在哪儿活动了,够了。
再往前走万一碰上它,咱们这几个人不够它一巴掌拍的。
先回去,从长计议。”
大家沿着来路往回走。
白狐跑在前面,夹着尾巴,跑得很快,像是想尽快离开这片林子。
黑风、闪电、雷霆跟在白狐后面,三条狗也夹着尾巴,跑得飞快,四条腿几乎不沾地。
三只鹰在王晴背篓的架子上安安静静地蹲着,不动了,像是松了一口气。
王晴走在队伍中间,回头看了一眼那片沟塘子。
那棵大松树上的爪痕在午后的阳光里格外刺眼,五道深深的沟,像五道伤疤刻在树干上。
她想起王谦说的那句话——“这就是那头熊王。”她的心里一阵发紧,手不自觉地握紧了背篓的带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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