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章 礼法(2/4)

如果「祈求」在来年不被满足,则是说明城主德薄,上天没有庇佑国君。

故被国人议论,国君没法代表国人从上苍那得到福泽,进而合法性下降。

站在高上,拿泥板记录所有居民的祈求後,宣冲猛然醒悟:所谓东方没搞过「议会民主制」,是因为作为一个早熟文明,东方早就玩过这种模式了,只不过词汇不一样罢了。

话说中华进入帝国时代後,天大旱时百姓突然就能揭竿而起,其法理依据也正在这里。

天子没有替百姓向上苍传达诉求,旧的天子也就不合法了。

关於「失德於社稷」的後果,宣冲目前自己这一代是不用担心,陶城目前生产力刚刚经过一轮革新,还没有人口膨胀,粟地都是河边最肥沃的地带,产出都是相当稳定的。

山野中的猎杀,向来是秋天放过怀孕母兽,春天不猎杀带仔群体,这也保证了稳定。

但是以後呢?

以後接手这套体系的君主,如果不像自己这麽全面地了解百姓需求,该如何上手城邦统治系统呢?

国之大事,在戎在祀,以祀的名义,进行民主。

若城中百姓的祈求都能被「神明」满足,那麽君主的「德行便会得到上苍认可」。

国人也就不再生怨恨,更不会暴动。

宣冲突然想起一句话:中国人信神信的非常务实主义。

这是因为华夏上古君权神授的模式,并不是上位者对下位者单向,而是上位和下位之间双向的。

既神授君权,又神授国人於义。

「神」是君主专权的代表,「神」也是国人起义凭据。

…国之大事…

宣冲又一次通过祭祀强化了自己作为君主的绝对权威後,

宣冲先是在社稷宗庙中将国人的每一位先祖都进行了排行。

随後以此为名义开始了练兵。

因为这年头还没有商鞅变法,商鞅变法主要是用於将城池外多余野人纳入大秦体系内的。

现在的生产力还不足以让大量的农夫脱离城邦,在城邦外山野中形成村落。

如果照搬商鞅变法的爵位体系,由於没法吸纳野人边户赏赐给城市中的骨干们,所谓的爵位赐予便是名不副实的。

国人群体内部的高低贵贱、特殊化,不兴搞。

但却可以把城市中逝去先祖们的「香火牌位」按次序先後排一排。

如果现在国人对国家有贡献,那麽其先祖们就能获得香火牌位,这样能刺激国人们为国效力的积极性。

必须得说,宣冲是知晓「罗马元老院」那套管理体系。

但是,该套体系不符合国情。

用宣冲现在眼界来看,罗马的那一套,漏洞太多,血酬换不到血劳,就等着基层军团政变频发,高层投机主义盛行。

宣冲也知道,再完美的礼法体系,就如同公司规章制度一样,随着时间推移,会被既得利益者篡改,进而失去运作的健康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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