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章 恶有恶报,民心所向(1/6)

八月廿一,晨。

秋雨忽至,淅淅沥沥,洗去了连日喧嚣。

县衙前的青石板上,雨水汇成细流,蜿蜒如蛇。

但雨再大,也浇不灭百姓心头的火——八字墙前,黄榜犹在,而那张墨迹新鲜的布告,更让人热血沸腾。

“青溪县衙布告:查原县丞王有才,贪赃枉法,诬陷贤良,着即革职,家产抄没,移交按察司论罪。

其兄王有德,勾结胥吏,强占田产,逼死人命,着即押解州府,秋后问斩。

王家田产,除祖田二十亩外,余者尽数充公,发还受害乡民……”

布告下,人头攒动。

识字的大声念,不识字的竖耳听。

每念一句,人群便爆发一阵欢呼。

“抄家了!

终于抄家了!”

“老天开眼!

王家也有今天!”

“林先生呢?

林先生在哪?”

此刻的林砚,正在县衙后堂。

周文远将一叠厚厚的案卷推到他面前,神色凝重:“这是从王有才府中搜出的账簿、书信。

触目惊心啊。”

林砚翻开。

账簿上,一笔笔记录着王有才这些年的“收入”:某年某月,收某商户“孝敬”银五十两;某年某月,替某富户“了结”命案,得银二百两;某年某月,与州府通判书信往来,提及“岁敬”五百两……

书信更不堪。

有与州府通判商议如何对付周文远的,有与齐党官员勾结侵吞税银的,有指示王有德如何逼死佃户、强占田产的。

字字句句,皆是民脂民膏,皆是血泪冤魂。

“仅青溪一县,王家侵吞的田产就达五千余亩。”周文远声音发沉,“逼死的人命,在册的就有七条。

那些无案可查的……不知多少。”

林砚合上案卷,沉默良久,问:“州府那边……”

“本官已上奏巡抚衙门,抄没的赃银、田契,一并附上。”周文远冷笑,“铁证如山,便是王通判想保,也保不住了。

按察司已派人下来,三堂会审。

王家,完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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