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婚姻财产。
因为不是丈夫的财产。
华尔街的人从这件事里学到的经验不是"不要结婚"。
是"在你赚到大钱之前就把架构搭好"。
陆泽在上一世听过太多类似的故事。
不只是离婚。
另一个。
某个房地产开发商,名下二十多栋商业物业。
但他不是以个人名义持有的。
每一栋楼都在一个独立的llc名下。
二十多栋楼,二十多个llc。
某天,其中一栋楼里有人在大堂滑倒了。
摔断了髋骨。
起诉。
要求赔偿三千万。
律师拿着法院的文件去查那栋楼的所有权。
发现所有者是一家叫"远方有限责任公司"的实体。
这家llc的净资产就是那栋楼本身。
赔偿从哪出?
从那家llc的资产里出。
也就是从那栋楼的价值里出。
其他二十栋楼呢?
在其他二十个llc里。
和"远方有限责任公司"没有任何法律关系。
一分钱都碰不到。
开发商甚至不需要出庭。
因为他个人不是被告。
被告是那家llc。
这就是控股公司——或者说llc网络的真正功能。
不是为了避税(虽然也能避)。
是为了把风险切割成一块一块的,让任何一块出了问题都不会传染到其他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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