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8章 我当时害怕极了(1/3)

法官“多人多次,还是单人多次?”

林熠“单人多次。”

法官“被告被你发现后,她有没有试图挽救这段婚姻呢?”

林熠“感觉不到,我曾多次提醒,但她始终我行我素。”

法官“就是说,被你发现后,你提醒过她,但她依旧毫无作为,那你觉得那个比重比较大?”

林熠“比重都挺大,五五开吧。”

法官“还是铁了心要离婚?”

林熠点头“对,并且我已与她人同居。”

法官“你与被告有孩子吗?”

林熠摇头“没有。”

法官“有财产纠纷吗?”

林熠“没有,我们签过婚前财产协议,并公证过。”

法官“好,那你们先出去吧,让她们进来。”

当即林熠与李律师走了出去,换了秦雨霏及其律师进来。

法官问了秦雨霏一样的问题。

在外等候时“刚刚要是不同意调解是不是就直接判离了?”

听林熠这么问,李律师摇头解释“这是必要流程,就算我们不调解,但对方意愿是,那就需要调解。”

“法院一般都是劝和多,所以就算我们不同意,也还是会开启这道程序。”

“那今天能判离吗?”林熠问。

李律师想了想“没有子女,没有财产纠纷,而且你与顾董正在同居,我想当庭判离的概率非常大。”

这对林熠来说,无疑是个好消息。

他们在外没多久,就被叫了进去。

此时林熠并没有注意到,秦雨霏已经红了眼眶。

法官敲动木锤“现在继续开庭,下面宣判。”

“本院认为,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,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”

“本案中,林熠与秦雨霏两人,因感情不合,现原告林熠已与她人同居,可以认定与被告人秦雨霏感情确已破裂。”

“对原告林熠主张的离婚诉讼请求,本院予以支持。”

“鉴于两人并无子女抚养纠纷,无财产纠纷,驳回被告秦雨霏不离婚请求。”

“根据相关法条规定,判决如下。”

“一、准许林熠与秦雨霏离婚;二、驳回秦雨霏的其他诉讼请求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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