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有当事人授权,可以对存档站点发起数据主体权利请求,GdpR框架下有些欧洲节点的存档可以走紧急通道,但只适用于涉及欧盟Ip的数据。
最直接的办法:让客户主动发起一次公开数字自述,用视频形式坦承过去的错误,然后展示现在的成长。
这种方式的风险是可能引发二次传播,但如果处理得好,反而能赢得的评价。
林默把最后一个建议反复看了三遍。
主动公开自述——这是他从业以来从未建议客户做过的事。
风险极大,如果舆论环境不友好,等于自爆。
但在这个时间点,与其让那个外部专家在董事会上单方面展示碎片化的旧痕迹,不如让陈屿自己先一步给出一个完整的叙事——一个有开头、有转折、有当下的叙事。
他给陈屿拨了电话,把方案说了。
电话那头沉默了很长时间。
林默能听到陈屿的呼吸声,忽快忽慢。
你确定这不会变成社死现场?
我不能保证。
但这个方案的核心逻辑是:你先定义自己,而不是被那个专家定义。
你在董事会上放一段五分钟的自述视频,用坦诚的语气说明我曾经是那样的人,我经历了这些事,现在是这个人。
然后你主动把那些旧痕迹的完整截图放在视频结尾,作为不回避的证据。
这样一来,当那个专家展示那些痕迹时,董事们已经看过一遍了——而且是从你的视角看过一遍。
他们会不会觉得我在表演?
会有人这么想。
但只要你的新内容基建是真的,你的工作成果是真的,你的成长曲线是真的,那些旧痕迹就会变成成长的注脚,而不是人设的污点。
关键在于,你要在自述里把每一个旧痕迹都关联到一个具体的人生节点上,解释当时的语境、当时的认知局限,然后展示那个节点之后你做了什么改变。
陈屿又沉默了一阵。
好。
我写稿子,你帮我改。
明天早上六点前给你。
那是一个不眠夜。
林默收到陈屿的初稿时是凌晨两点,稿子三千多字,情绪饱满但结构松散。
他逐段修改,把情绪化的部分压缩,把反思的部分放大,确保每一个过去的错误后面都紧跟着一个具体的变化证据。
凌晨四点,稿子定稿,陈屿在自家书房用手机录了视频,背景是一面干净的白墙,光线柔和,声音清晰。
六点,视频传给林默。
他看了三遍,确认没有任何可能被截取歪曲的孤立片段,然后给陈屿发了四个字:可以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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