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军区大礼堂出来,冷冽的寒风如刀子般刮过谷雨的面颊。
但她感觉不到冷,因为她的脑子正在飞速运转。
大院里那股令人作呕的劣质香水味,似乎还萦绕在鼻尖。
王翠花那副穿着水貂皮大衣、不可一世的暴发户嘴脸,一遍遍在脑海中回放。
“毒药……”
谷雨喃喃自语。
刘司令说得对,对于精神匮乏的人来说,乍然而富带来的金钱,就是最致命的毒药。
如果不把她们骨子里的空虚填满,发再多的钱,也只会催生出一群虚荣的怪物。
可是,怎么填?
强行拉她们去听老红军忆苦思甜?
事实证明,这条路已经彻底走不通了。
时代变了,用老一套的苦难叙事,根本叫不醒沉醉在物质狂欢里的人。
必须找到一个新的支点。
一个能让她们觉得,比“攀比”更高级、更有面子、更引以为傲的支点!
谷雨眉头紧锁,踩着满地积雪,推开了自家别墅的大门。
刚一进门,院子里的一幕,瞬间吸引了她的视线。
左边的墙角下。
邻居家的胖墩和瘦猴,正为了一个掉漆的铁皮青蛙,掐得脸红脖子粗,眼看就要在雪地里滚打起来。
就在这时,一个穿着黑色小风衣、戴着无框平光眼镜的小小身影,挡在了两人中间。
是二宝!
四岁半的霍二宝,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《大清律例》(他最近的爱好,因为找不到更新的法典),小脸紧绷,气场两米八。
“停!”
二宝伸出一只小手,声音清脆,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。
胖墩和瘦猴竟然真的被这气势镇住了,愣在原地。
“根据物权法基本原则,虽然这部法律在这个年代还不完善,但我们依然可以遵循‘先占先得’的法理精神。”
二宝推了推眼镜,目光犀利如电。
“胖墩,这只铁皮青蛙是你先在雪堆里挖出来的,对吗?”
胖墩赶紧点头如捣蒜:“对对对!
我先看到的!”
二宝立刻转头,看向瘦猴。
“但是,瘦猴,是你借给胖墩铲子,他才能挖开那块冻冰的,对吗?”
瘦猴也拼命点头:“没我借他铲子,他手指头都得刨断!”
“很好,事实很清晰了。”
二宝合上厚厚的书本,“啪”的一声轻响,在寂静的院子里格外清晰。
“这属于共同劳动的成果。”
“胖墩拥有发现权,瘦猴拥有工具提供权。”
“现在我宣判,这只青蛙的所有权属于你们两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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