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三章 书信(1/5)

林奇对于搏杀技的创造有了些许眉目。

按照亚当的说法来看,虽然名为【搏杀技】但实际上是【逃跑技】。

搏杀技基本只会在两种情况使用。

一,旗鼓相当,大伙谁也拿不下谁,这时候我拿个必杀大招出来,拿下胜利。

二,对方的实力远高于你,这个时候最正确的决断就是逃跑。

那么问题来了,对方的实力比你高很多,你怎么可能从他的手上跑掉呢?

这个时候就需要【搏杀技】。

威力大、范围广、最好能够阻挡敌人视野。

并且最好是瞬发技能。

林奇的基础设想就是使用【焰火】加上【火焰操控】。

这种禁物叠加【技艺】的组合很容易创造出厉害的技能。

但是现在还有个问题摆在林奇的面前。

前摇太长了。

【焰火】这个禁物需要燃烧持有者的血液。

在面对强者时,你调动全身血液的时候对方就已经有所防备了。

想要对敌方造成伤害或者阻挠对方有点异想天开了。

哦?

我是猪?

站着不动让你打?

瞬发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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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好能够击中对方。

欸↗好像有一个第一章就出现的禁物刚好符合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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