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章 惟恍惟惚(1/4)

秦凤路经略使臣林昭谨奏:

臣昭言:臣本边鄙微躯,蒙陛下不弃,擢以重任,寄以秦凤。

自受命以来,夙夜惕厉,未尝敢有一日之懈。

每念陛下面谕之语——"朕来谋三,卿为朕谋二"——辄觉肝胆俱沸,恨不能以身投火,以报圣恩。

今西夏西寿保泰军司,纵部属劫杀我安肃军知军秦荣于道中,掠其财物,戮其从骑,身首异处,惨不忍闻。

臣验其刀矢、审其俘虏,证据确凿,无可推诿。

臣本应按制奏报,待朝廷定夺而后动。

然战机稍纵即逝,若待文书往返、廷议再三,则贼已遁入深山,赀财已散入各部,秦荣之冤永无可伸之日矣。

是以臣斗胆,未及请旨,已于七月十七日以秦凤路经略使之名,向西寿保泰军司正式宣战,并发陇城军团北进,已于当日收复清水堡寨。

臣知此举逾越臣节,罪在不赦。

然臣之所以敢为此者,惟念陛下所托之"二",不敢负也。

陛下之"三"已成,臣之"二"焉敢不为?

此"二"乃陛下与臣之间所共期之业也。

臣每念及此,辄觉心中有所持守,虽千钧压顶而不改其志。

臣之为"二",惟恍惟惚。

惚兮恍兮,其中有二;恍兮惚兮,其中有信。

臣之所信者,惟陛下而已。

臣知此事一起,西夏必然遣使赴京,向陛下施压责难。

彼辈惯以虚言恫吓,以势相逼,此乃其故技。

然臣敢以项上头颅为质,向陛下立誓:西夏使至御前之日,若柔狼山城仍未克复,臣愿以此头献于陛下御前,以谢擅启边衅之罪。

臣非敢妄言,实因心中有数——柔狼山城虽号称险固,然其虚实臣已尽知。

臣之将士,枕戈待旦,只待一声令下,便可摧城拔寨。

臣所需者,惟陛下之信而已。

今秋风渐起,塞上已凉。

臣远在秦凤,不能亲侍御前,惟愿陛下珍重圣躬,以慰天下之望。

臣当竭尽全力,以竟"二"功,不负陛下所托。

臣昭惶恐顿首,伏惟圣鉴。

宣和五年七月十八日

秦凤路经略使 臣林昭 谨奏

御书房内,檀香袅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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