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个年轻副官,脖子被短剑割开,血浸透了半边衣甲。
他认得这人,叫阿秃儿,昨晚还替他传过令。
“谁干的?”他问。
没人答话。
一个老兵哆嗦着说:“他自己……割的。
说被抓到不如死。”
萧烈沉默片刻,蹲下身,合上那人眼睛。
然后站起来,抽出身边一名士兵的腰刀,反手一刀劈在旁边树干上。
“听见没有?”他吼,“再有谁敢提一个‘降’字,或者自己抹脖子的——就这么办!”
刀卡在木头里,颤着嗡响。
众人低头,没人敢动。
“现在,听命令。”他环视一圈,“所有人,脱掉外甲,把旗帜撕了烧掉。
从今天起,我们不是败军,是游骑。
谁要是还想活着回家,就跟我重新打回来。”
有人小声问:“可陈长安……太狠了,咱们真能赢?”
萧烈转头盯住他:“你信不过我?”
那人摇头,不敢接话。
“那就闭嘴。”他一脚踢翻地上半燃的火堆,“传令,往西三十里,找黑石寨。
那里有我存的三百斤铁料,够打新兵器。
另外,派人去边境七个村子传话——凡持刀来投者,赏粮三斗、银五两。
伤兵另加药金。”
一名亲卫犹豫道:“可村里人怕打仗,未必肯出人。”
“那就挨家敲门。”萧烈冷笑,“告诉他们,陈长安赢了这一仗,下一个征粮的就是他。
到时候别说三斗粮,三粒米都得交。
我现在给的是钱,他是要命。”
话音落下,空气静了几息。
终于有人动了,开始收拾东西。
萧烈没再说话,转身走向河边。
他蹲下身,用冷水拍了把脸,又撩水洗了伤口。
血混着泥流下来,疼得他牙关发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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