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1章 提起诉讼(1/8)

「阿辉,公关的事你不用操心。

你跟何岩说的那些方案,我都听他转述了,思路是对的。

国内采访李宗明替你去协调央视,国外的我来环球总部出面安排。」

「好。」

「但这些都是防守。」

郑东汉的语气忽然变了,变富有攻击性:「我还要进攻。」

郑辉看向他。

郑东汉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摺叠的纸,展开放在茶几上。

上面是密密麻麻的手写笔记,显然是在飞机上写的。

「壹周刊这件事,我不会放过他们。」

郑东汉指着纸上的条目,一条一条地说。

「第一,侵犯隐私。

他们未经你本人同意,擅自拍摄你父母的墓碑照片并公开刊登。

这在香港的《个人资料(隐私)条例》下构成明确的侵权。

死者的墓地属於私人场所的延伸,墓碑上的信息属于敏感个人资料,未经直系亲属同意不用於商业用途。」

「第二,精神损害赔偿。

他们的报导对你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困扰和名誉影响。

虽然报导内容本身是事实,但事实性报导不等於合法报导,他们获取信息的方式涉及非法偷拍、冒充身份套取信息、以及对死者安宁权的侵犯。」

「第三,版权侵权。

这一条是我们公司法务部今天早上发现的。

他们那篇报导的标题和正文里,直接引用了你的歌曲《父亲》的歌名和大段歌词,用来做文章标题、用来煽情、用来给他们那篇狗屁报导拉流量。

《父亲》的词曲版权和歌词文学着作权归属你本人。

他们未经任何授权,将你的作品用於商业出版物的宣传内容,这是赤裸裸的版权侵权。」

「法务已经在整理证据了。

壹周刊那期杂志的印刷量、零售量、gg收入,全部可以作为他们因侵权获利的计算基础。

+ :

他们用你的歌词做噱头来卖杂志,那这本杂志卖出去的每一分钱,都跟这首歌的版权挂钩。」

他抬起头看着郑辉:「而且这条最漂亮的地方在於,版权侵权是硬伤,不需要讨论新闻自由、不需要讨论公众利益。

白纸黑字印在杂志上,他用了就是用了,没授权就是没授权,法官不需要自由裁量,直接判。」

郑辉静静地听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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