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兆女户的风越刮越大,很快京兆府就收到了第一宗宗室急案。
告状的妇人姓崔,是安平郡王府四房庶子的遗孀。
安平郡王庶出的第四子早亡。
他生前早已分家,带妻儿搬出郡王府大宅,住在安平郡王名下的另一处宅院。
此男死后,四房便由正妻王氏主事。
崔氏嫁的是这一房的庶子。
王氏虽非她丈夫的生母,却是礼法上的婆母。
崔氏的丈夫三年前病故,留下一个现年十一岁的女儿。
安平府将四房分出去时,已经划清应得的田产。
崔氏丈夫成婚以后,四房内部又立过分家书,将其中一部分田产析给他。
分家书上有安平郡王府印,田界另册,租簿也早已分开。
崔氏另有陪嫁桑田,一直由她自己收租。
夫丧刚过,王氏却忽然替崔氏寻了一门亲事。
男方是她娘家的侄子,已有正妻。
崔氏嫁过去,只能作妾。
崔氏不肯,王氏便扣下她的女儿,锁在别宅后院,逼她在三张文书上按印。
第一张是纳妾券。
第二张是退产状,写她无子改适,自愿将亡夫所留田产退还四房。
第三张是抵债契,写四房积欠旧债,以同一片田抵给王氏的娘家侄子。
纳妾券后面,还把崔氏的陪嫁桑田列作“随身财”。
三张纸出自同一书手,同日写成。
崔氏的指印尚且空着,田界、受田人和四房内印却都已经填好。
崔氏趁看守不备,从别宅后角门逃了出来。
她跑到京兆府时少了一只鞋,手腕上全是捆出来的青痕,怀里却仍死死抱着那三张纸。
可她的女儿还被关着。
午后,急案录副送入中书。
沈韫正在内史馆值房。
她问送牒的京兆书吏:“人在哪里?”
“崔氏已经移入京兆护所,另由女吏看守。
四房别宅的管事来过一回,说她患有疯病,要将人接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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