骑手的甲胄制式齐整,臂甲、胫甲、胸甲的规格分毫不差。
马蹄扬起的沙尘在晨光里翻成一道幕墙,骑阵从幕墙后面劈出来,齐齐切入视线。
所有人的目光只盯着一个位置——队伍最前方,正中间。
一匹白马。
纯白,没有一根杂毛,四蹄踏在碎石地上声响清脆。
马背上的人穿着一身银白色的鱼鳞甲,甲片在晨光里折出一层流动的白光。
手里横着一杆长枪,枪身银亮,枪缨是猩红色的,风从侧面灌过来,枪缨绷成一条横线。
年轻。
陈锐站在城墙上往下看,第一反应就是这两个字。
比他预想的还年轻。
十九岁,放在前世连大学都没毕业,这人已经封了万户侯,手底下攥着大汉最精锐的骑兵营。
白马银甲在边堡前三十步的地方勒住了。
五百骑同时勒马。
没有一匹马多走半步。
周安世已经带着堡内所有能站起来的士兵列在城门口,腰杆挺得笔直。
“末将漠北边堡百长周安世,恭迎冠军侯——”
话没说完。
白马上的人已经翻身落地了。
长枪随手一抛,最近的亲兵伸手接住。
银白鱼鳞甲的裙摆在碎石地上一扫,人已经迈过了城门。
快。
陈锐在城墙上看得真切——这个人从马背到地面没有任何停顿,翻身、落地、迈步,三个动作一气呵成。
他只是快。
霍去病进了城门,没看周安世,没看列队的士兵。
他的目光在堡内扫了一圈。
一息不到——陈锐能感觉到那道目光扫过每一个角落时的重量。
铁匠铺的烟囱,粮仓的木门,北面城墙上修补过的砖缝,角落里巴图尔正在帮忙搬水的身影。
全看了。
然后他的目光停了。
停在城墙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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