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爵非社稷军功不得封,封号非特旨不得与。
或世或不世,皆给诰券。
衍圣公及戚里恩泽封,不给券。
凡券,左右各一,左藏内府,右给功臣之家。
袭封则征其诰券,稽其功过,核其宗支,以第其世流降除之等。
土官则勘其应袭与否,移文选司注拟。
宣慰、宣抚、安抚、长官诸司领士兵者,则隶兵部。
凡廕叙,明初,自一品至七品,皆得廕一子以世其禄。
洪武十六年,定职官子孙廕叙。
正一品子,正五品用。
从一品子,从五品用。
正二品子,正六品用。
从二品子,从六品用。
正三品子,正七品用。
从三品子,从七品用。
正四品子,正八品用。
从四品子,从八品用。
正五品子,正九品用。
从五品子,从九品用。
正六品子,于未入流上等职内叙用。
从六品子,于未入流中等职内叙用。
正从七品子,于未入流下等职内叙用。
后乃渐为限制,京官三品以上,考满著绩,始廕一子曰官生,其出自特恩者曰恩生。
凡封赠,公、侯、伯之追封,皆递进一等。
三品以上政绩显异及死谏、死节、阵亡者,皆得赠官。
其见任则初授散阶,京官满一考,及外官满一考而以最闻者,皆给本身诰敕。
七品以上皆得推恩其先。
五品以上授诰命,六品以下授敕命。
一品,三代四轴。
二品、三品,二代三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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