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是尹瑶坠楼前唯一的目击者,此后几年里阿泽被迫无数次向警察、向法官、向记者描述母亲坠楼前的情况。
虽然尹瑶让他要过来,但他还是走过去,开了反锁的阳台门。
他给妈妈拿了衣服,妈妈穿上,然后拥抱了他。
对起啊阿泽,能陪你一起长大了。
然后她翻过了栏杆,阿泽边哭边抓住她的手,求妈妈要死。
尹瑶强行掰开了他的手,毫无留恋地纵身跃下。
阿泽对谁都是这样的。
他发现自己很讲故的天赋,当他认真话的时候,每个人都会相信他。
他在法庭上冷静地指控父亲常年对母亲的虐待。
办案的检察官也在某天收到了一份匿名的视频资料,记录了尹瑶坠楼前,丈夫对她长达数个小时的殴和侮辱。
这份关键证据,把兰志平送入了监狱。
办案的法官也觉得七年的刑期太便宜他了,但这已经是虐待罪的最刑期,从法律上终究无法证明兰志平故意杀害妻子的故意。
过失,过失而已。
他也想看到这样的结果嘛。
是她太脆弱了,明明是她太脆弱了。
夫妻吵架,动手也是很正常的嘛。
那么多女人都被丈夫过……怎么偏偏就她受了要自杀?
那是自杀啊,自己想活了,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来。
阿泽你个吃里扒的坏小孩,真是白对你这么好了……
而阮长风跋涉千里,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兰志平写给他的地址,却没迎来期待中的久别逢,那里只一座残破的孤冢,独向黄昏。
那个地址,其实是兰志平母亲的坟墓。
因为自杀于异他乡,所以被允许葬入祖坟,只是草草在当地掩埋。
他和兰志平,终究无法信任彼此。
他复制了视频,兰志平给了假地址。
他终究是机关算尽一场空。
唯一一条追查她下落的线索,就这样随着兰志平的入狱而中断。
阮长风到林森路網
虐待罪致人死亡,其中最要紧的一点是,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的死亡是过失的、否认的心态,也就是说,绝对不想杀死她,也不存在预谋和故意。
最高七年这个刑期,是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应的。
比如查出来某甲在两周前就开始买刀,一周前开始磨刀了……你说你只是家暴而错手杀死妻子,到底谁会信嘛
不要低估了警方的侦查能力啊。
还有就是家暴导致被害人自杀的问题,自杀……其实是有很多诱因的,司法实践中证明家暴和自杀之间的因果关系……其实也是很困难的
可能也有我国法律不鼓励自杀的原因在里面,因为不希望你自杀,所以既不推行安乐死,也不会严格惩罚导致你自杀的人
所以……结论,最好不要自残自杀,因为贱人会笑的
但我说这些绝对没有给家暴者洗白的意思!
只是科普!
我也觉得七年太少了!
实在太轻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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