腹腔打开了,一股热气冒出来,混着血腥味和野猪身上的骚味,呛得人直皱眉头。
王谦把手伸进腹腔,把肠子肚子掏出来,放在一边。
猪心猪肝用树叶包好,留着炒着吃。
猪肠子不要,太粗太臭,不好洗。
猪肚子留着,洗干净了炖着吃,脆生生的,好吃。
他把肠子肚子扔到远处,避免招苍蝇。
然后把猪分成几大块:前腿、后腿、肋条、脊骨、猪头。
前腿肉嫩,肥瘦相间,适合炖着吃。
后腿肉粗一些,但瘦肉多,适合熏成肉干。
肋条肥肉多,适合炼油和烤着吃。
脊骨肉少,但骨头里有骨髓,熬汤最补。
猪头肉最香,猪耳朵、猪舌头、猪头肉,都是好东西。
第二头猪是李志刚打伤栓柱打死的那头公猪。
王谦看了看枪伤,两处——一处打在肩膀上,骨头碎了,肉里嵌着碎骨渣和弹头;一处打在耳根后面,是致命伤,子弹穿过了大脑。
他把碎骨渣和弹头从肉里挑出来,扔在一边,把受损伤的肉切掉,剩下的肉没有问题,还能吃。
黑皮蹲在旁边看王谦分解野猪,看着看着忽然问了一句:“谦哥,野猪的肉跟家猪肉有啥区别?”
王谦头也不抬,“野猪的肉柴,没肥膘,炖不烂。
家猪肉肥,炖出来香。
野猪肉有嚼头,越嚼越香,但不能炖太久,炖久了就老了,咬着跟木头一样。”
“那咋做好吃?”黑皮又问。
“炖着吃、烤着吃、熏着吃都行。”王谦把一块肋条切下来扔给他,“这个拿去烤着吃,试试。”
黑皮接过去,拿根树枝串了,蹲在火堆旁边烤。
火苗子舔着肉块,滋滋冒油,油脂滴在火上,呼地蹿起一股火苗子。
烤了一会儿,肉的表面焦黄了,香味飘出来,黑皮咽了口唾沫,翻了个面继续烤。
烤好了,他撕了一块塞进嘴里,嚼了几下,“嗯,香!
比家猪肉香!
有嚼头!”
栓柱也撕了一块尝了尝,“不错,就是有点硬,牙口不好咬不动。”
“你才多大就牙口不好?”黑皮笑了,“你才二十二,牙口就不行了?”
栓柱没理他,继续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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