肉最多,也最重。
上千斤野猪肉,切成几十块,用盐腌了,用树叶包了,码在石缝最里面的石板上。
王谦想了半天,这么多肉,一次肯定背不回去,得分两趟背,或者用马——可他们没带马。
他想了想,决定把肉分成三份:一份背回去,一份留在石缝里,用石头压好,用树枝盖好,下次进山再取;还有一份分给弟兄们,一人背一块,分散着背,每个人多背几十斤,十二个人就能多背几百斤。
王谦把这个主意说了,大家都同意。
黑皮挑了一块最大的肋条,塞进背包里,背包鼓得像个孕妇,他背起来试了试,沉甸甸的,压得他肩膀一沉,但他咬着牙挺住了,“行,能背动。”栓柱挑了一块后腿,也有三四十斤,他用绳子绑在背包上面,背起来走了几步,还行,不碍事。
大壮力气大,挑了两块,一块前腿一块肋条,加起来七八十斤,背起来还能走路,但走得慢了。
二柱力气小一些,挑了一块小的,二三十斤,刚好。
刘建国挑了一块最小的,十来斤,塞进背包里,又往兜里揣了几块干粮,把背包带子紧了紧。
李志刚挑了一块中等的,二三十斤,用绳子绑在背包上面,背起来试了试,有点沉,但能走。
松茸和蘑菇也得带着。
松茸是前几天在王谦挖参的那片山坡上发现的,长在松树根底下,一丛一丛的,黄褐色的,香气浓郁。
王晴采了一大兜子,用树叶包好,放在背篓最上面。
蘑菇是榛蘑和松蘑,晒干了,用布口袋装着,也塞进背篓里。
干蘑菇轻,不占地方,但能放很久,冬天炖肉吃最香。
野果是最后采的。
蓝莓、红豆、山葡萄,都熟了,紫的黑的红的,一串一串的,酸甜可口。
王晴采了满满一篮子,用树叶盖着,放在背篓最上面,准备带回去给杜小荷和王小山吃。
杜小荷怀孕了爱吃酸的,山葡萄正合她的口味。
王小山爱吃甜的,蓝莓和红豆他应该喜欢。
东西都收拾好了,王谦站在石缝门口,环顾了一圈营地,看看有没有落下的东西。
石缝里的松枝铺拆了,松枝抱到远处扔掉,免得下次来的时候烂了招虫子。
火堆灭了,用土埋了,用脚踩实了,确认没有火星子留下。
柴火没用完的码在石缝门口,留给下回来的人用。
锅碗瓢盆洗干净了,用布擦干,塞进背包里。
帐篷拆了,防雨布叠好,绳子盘好,也塞进背包里。
王晴在石缝门口站了一会儿,掏出笔记本,把营地的位置画了下来,标注了水源、柴火、石缝的大小和朝向。
她在本子上写了一行字:“营地不错,下次还来。”
写完了,她合上笔记本,把铅笔夹在本子里,塞进背篓。
“走吧。”王谦把背包背好,把猎枪挎在肩上,带头往南走。
白狐跑在最前面,黑风、闪电、雷霆跟在白狐后面。
三只鹰蹲在王晴背篓的架子上,戴着眼罩,安安静静的。
十二个人排成一队,背着大包小包,扛着肉块,提着篮子,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。
每个人的背包都鼓鼓囊囊的,每个人的肩上都有东西,每个人的步子都沉甸甸的,但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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