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月后,二十一页残帐与襄阳送来的第一轮勘会结论前后抵达长安。
陈皆的第二封信只有一句:“疑处另列,已合者请照录,不必再发回地方重问。”
沈韫正在内史馆当值,便叫人由进奏院送来。
她看完便叫殷亮过来。
“今日只核对结论。”
殷亮铺开空纸:“从哪一项开始?”
“南田。”
周氏送京的一百三十七份旧契,合并同户续押、改期与重复契以后,实际只涉及七十九户。
周氏诉状称十五年前共贷粮三千余石。
现有旧契、出仓簿与受粮凭据能够相合的,只有二千一百余石。
其余九百石未见实凭,不能先认。
南田三十六顷原列三十七户。
第一轮勘会已经核清二十一户。
这二十一户的旧田号、四至与周氏南庄现占田号能够相合,其中十四户另有续押、改契或者并庄记录。
剩余十六户,或旧契残缺,或继受无人,或现耕者已经更换,继续补证。
殷亮抬头问:“二十一户是否可以先还田?”
“不能笼统写还。”沈韫道,“只能说周氏现占田确实来自这些旧户。
旧贷是否已经偿清、现耕者是谁、继受关系如何,逐户判。”
第一项到此为止,沈韫翻开第二匣。
是郭顺和胡娥的册子。
护漕三队随行簿写:
“郭顺,中矢,送驿医治,离队。”
同日驿站医帐写:
“临护郭顺,左胁中矢,夜半不治。”
收殓簿写:
“护漕三队郭顺,给席一领、布一幅,葬驿西。”
军号、队次与日期三处相合。
殷亮在纸上重新写道:
“郭顺,护漕临护,护漕途中负伤身亡。”
写到这里,他的笔停了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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