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章 组建护卫,初练新军(1/7)

十月初一,青州西郊校场。

晨雾未散,三百条汉子已在场中列队。

高矮不一,胖瘦各异,有面黄肌瘦的流民,有面带风霜的老兵,有精壮结实的农户,甚至还有几个神情桀骜的市井游侠。

唯一的共同点是眼神——或茫然,或警惕,或麻木,但深处都藏着一丝对温饱的渴望。

林砚站在点将台上,一身青色劲装,外罩软甲,腰佩长剑。

身旁是萧彻,穿一身玄色箭袖,神色肃然。

台下,陈书生捧着名册,孙二狗等十个青溪乡勇骨干肃立两侧,他们已是“教官”。

“诸位,”林砚开口,声音不大,但清晰地传遍全场,“从今日起,你们便是巡察使府护卫营的兵。

什么是兵?

兵是保境安民之刃,是殿下之手足,是青州百姓之盾。

当兵,不为欺压良善,不为混口饭吃,而为有尊严地活着,为保护身后父母妻儿,为这青州太平!”

台下寂静。

有人眼中闪过光,更多人仍麻木。

“我知道你们想问什么。”林砚继续道,“当兵,给多少粮?

多少饷?

我告诉你们:一日三顿,管饱。

月饷一两,足额发放,不克扣。

受伤,有医有药;战死,家属有抚恤。

但——”他话锋一转,“这粮饷,不是白给的。

我要的,是能战之兵,是令行禁止之卒,是敢为百姓赴死之士。

做不到的,现在就可以走,发给三日口粮,绝不强留。”

无人动。

有几人交换眼色,但最终都站在原地。

“好。”林砚点头,“既然留下,便要守我的规矩。

护卫营三铁律:一,服从军令;二,不得扰民;三,同袍互助。

违者,轻则军棍,重则斩首。

陈文,宣军规!”

陈书生展开一卷文书,朗声宣读。

条条框框,细致入微:如何作息,如何操练,如何内务,甚至如何吃饭、如何洗衣。

有人皱眉,觉得太过繁琐;有人不以为然,心想当兵哪有这些讲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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