苍狼汗国,大汗金帐。
时近子夜,草原的寒气透过厚厚的毡帐渗进来,即使炭火烧得再旺,也驱不散那股深入骨髓的冷。
帐内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药味——苦参的涩、黄芪的甘、当归的辛,混合着草原特有的麝香和羊膻味,闻久了让人头晕,像被一层黏腻的网罩住,挣不脱,也逃不掉。
阿保光躺在厚厚的毡毯上,身上盖着三张狼皮——都是他年轻时亲手猎的。
最上面那张,皮色最深,是从一头白毛老狼身上剥下来的,据说那狼活了三十二年,咬死过七个猎人,最后被他用陷阱困住,一箭射穿喉咙。
狼皮很暖,但他还是在发抖。
不是冷的,是……虚的。
一种从骨头缝里透出来的虚,像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,只剩下一具空壳。
脸色蜡黄,像被水泡过的羊皮纸;嘴唇发紫,像冻僵的葡萄;眼窝深陷,像两个被掏空的洞,只有偶尔转动的眼珠——浑浊的,暗淡的——证明他还活着,还在……挣扎。
十天前,他还是那个意气风发、誓要踏平大周的草原大汗。
十天前,他还站在金帐外,对着集结的十五万大军喊话:
“草原的勇士们!
十年前,我们的父兄在铜驼镇倒下!
十年后的今天,我们要用大周人的血,祭奠他们的英魂!
我们要踏破雁门关,杀进长安城,让汉人知道——草原的狼,永远不会被驯服!”
那时候,风很大,把他的声音传得很远,像草原上的鹰鸣,激荡着每一个战士的心。
那时候,阳光很烈,照在他金色的铠甲上,反射出刺眼的光,像天神降临。
那时候,他觉得自己……无所不能。
但现在……
现在,他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。
“大汗,该喝药了。”
侍女的声音很轻,像怕惊扰了什么。
她端着一碗黑乎乎的药汤,小心翼翼地靠近——脚步放得很慢,很轻,像踩在冰上,不敢用力。
阿保光没动。
他只是盯着帐顶——那里用金线绣着苍狼图腾,张牙舞爪,威风凛凛。
线条粗犷,眼神凶狠,像随时要扑下来,撕碎一切。
但此刻在他眼里,那狼……在笑。
不是威严的笑,是……嘲讽的笑。
嘲笑他的失败,嘲笑他的……虚弱,嘲笑他……连一碗药都喝不下去。
“放下吧。”他终于开口,声音嘶哑,像破风箱在拉——每说一个字,胸口就疼一下,像有刀子在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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